官山镇公开选拔村(社区)“两委”储备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选优配强村(社区)班子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官山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公开招录村(社区)“两委”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数量
村(社区)“两委”储备人才10名。
二、资格条件
招录范围具有官山镇户籍或户籍不在官山镇,但长期生活、工作在官山镇的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村级工作经历、退伍军人等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退伍军人优先;4.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除外);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涉“黄赌毒”问题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4.有违法犯罪行为及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现任官山镇村(社区)“两委”干部、专职网格员(自愿放弃现有待遇的除外);7.其他不适合担任村(社区)干部的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官山镇党建和人大工作办公室(官山镇政府东楼二楼最西侧党建和人大工作办公室)
(二)报名现场需提供的材料
1.《官山镇招考村(社区)“两委”储备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人员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4.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五个环节。(一)笔试及面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官山镇党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体检
体检按招聘职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政审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原单位工作实绩、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村(社区)口碑等情况,同步征求应聘人员户籍地纪委、派出所、信访、统战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安排试用;对公示期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试用。公开招聘工作由官山镇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3个月。本镇员额及平台公司工作人员保持原工资待遇和发放渠道不变;其他试用人员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2.试用期满通过考核人员,到村(社区)定岗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需选举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照县定村干部待遇标准发放工资。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镇纪委等部门将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任用资格。本公告由官山镇党建和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516—6806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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