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司法局关于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推动作用,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徐州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睢宁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第一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对象
拟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选聘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对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热心群众等关心、热爱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或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拥有睢宁县户籍或在睢宁县长期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沟通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工作职责
1.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2.提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建议;
3.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4. 对本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5. 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本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6. 承担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由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聘任期限为2年,期限届满可续聘,未续聘的自然解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选聘监督员需如实填写《睢宁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报表》(文末附)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可采用当面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备案审查科(司法局5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nsfjjdk@163.com。
六、公示程序
县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审核,择优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睢宁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名单。本公告由睢宁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期限: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10日。
特此公告。
睢宁县司法局
2024年9月4日










